使用的各种装卸机械要求有足够的安全系数,一般设计要求超过负荷能力的三分之一,如额定载荷5吨的吊车和行车,应能达到6吨~7吨的起吊能力。装运机械有消除火花产生的防爆装置。禁止使用易摩擦产生火花的工具,使用的工具上也不能粘有与所装货物相抵触的污染物。
危险品运输车管理制度:
1.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,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;
2.运输易燃易爆车,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;
3.运输水平放置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车,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,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;
4.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用厢式控温车;
5.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;
6.使用期限已满七年(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)的罐式车,其罐体容积、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,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。
为了防备可能发生的危险,车辆一般在大雾天气、雷雨天气、大风沙天气、酷暑、严寒等天气都禁止运输危险品。如实在需要上路的,在上述天气视距在30m以内时,时速都不应该超过15km/h,跟其它机动车至少保持30m的跟车距离。